服务热线
17607055167
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,为了保障我司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,现对《代理记账记账备案通知》进行如下调整:
1、删除了原通知中关于代理记账备案期限的规定;
2、对已经备案但未按时提交备案资料的单位,我们将不再为其保留备案资格;
3、优化了备案流程,减少了备案过程中的不便;
4、更新了相关信息,使大家能更方便地查询和使用。
本通知适用于在我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所有个人、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。
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对于已备案但未及时提交备案资料的单位,我们建议他们在收到此通知后尽快完成备案手续,我们也希望大家能充分理解和接受此次调整,共同维护好我们的合法权益。
感谢大家的理解与配合!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,请随时联系我们。
特此通知!
XXX公司
日期:XXXX年XX月XX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