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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章程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,亿泽科技全体员工应当遵守并执行本章程。
亿泽科技的经营范围为:
1、生物技术的研发与推广;
2、药品、化妆品等生物制品的生产、销售;
3、中药、西医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品等相关产品的研发与生产;
4、新型疫苗的研发与生产和销售;
5、国际生物技术合作及交流;
6、其他经批准经营的相关业务。
亿泽科技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。
亿泽科技的经营期限为二十年。
亿泽科技设股东会,由全体股东组成,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行使决定权。
亿泽科技设立董事会,由七名董事组成,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决策。
董事会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:
1、制定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;
2、决策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;
3、制定公司章程;
4、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;
5、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;
6、修改公司章程;
7、处理对公司合并、分立、解散或者清算时所产生的各项善后事宜。
亿泽科技设监事会,由三名监事组成,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。
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亿泽科技所有,如果本章程与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相抵触,则应以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为准。
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。
注:以上内容仅供参考,具体章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