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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合同由甲方(以下简称“出租人”)和乙方(以下简称“承租人”)在平等自愿、公正公平的基础上签订。
一、甲方同意将其位于____市____区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,房屋面积为____平方米,出租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。
1、租金每月计费为____元。
2、租金应在每月的第一天支付。
1、乙方应爱护并维护房屋,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。
2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,乙方不得将房屋用于非法活动。
3、如需装修或改造房屋,须征得甲方同意,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。
1、如果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坏,应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者赔偿。
2、如果因自然灾害导致房屋损害,甲乙双方共同承担损失。
1、在租赁期内,任何一方都无权单方面解除合同。
2、若一方需要提前解除合同,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,并支付违约金。
如果发生关于本合同的争议,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1、本合同未尽事宜,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。
2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甲方(签字):_________ 日期:____年____月____日
乙方(签字):_________ 日期:____年____月____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