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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XX年X月X日签订:
甲方(以下简称为“泰顺公司”):________
乙方(以下简称为“代办人”):________
鉴于甲方需在税务方面取得合法有效的委托,乙方愿作为代理方接受甲方的委托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双方就授权范围、服务内容、权利和义务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:
1、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在其名下进行财务会计处理,并支付相应费用。
2、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规、标准,为甲方提供财务会计咨询服务,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分析、税收筹划、成本控制等。
1、甲方的权利:
- 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和评价;
- 有权要求乙方及时、准确地提供会计信息和咨询服务;
- 有义务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。
2、乙方的责任:
- 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真实有效;
- 保证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;
- 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,不得泄露给第三方。
双方应对对方提供的财务信息和咨询服务保持保密,未经对方书面许可,任何一方不得将上述信息或咨询服务用于非本协议规定的目的。
如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,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;如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______人民法院诉讼解决。
1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;
2、本协议未尽事宜,可另行补充,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甲方:_________ 泰顺公司负责人签字:_________
日期:_________
乙方:_________ 代办人签字:_________
日期:_________