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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顺公司代理记账协议-企业申请小规模开票

2024-07-09 19:20:56 投稿人 : 明心财税 围观 : 763 次 1055 评论

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XX年X月X日签订:

泰顺公司代理记账协议-企业申请小规模开票

甲方(以下简称为“泰顺公司”):________

乙方(以下简称为“代办人”):________

鉴于甲方需在税务方面取得合法有效的委托,乙方愿作为代理方接受甲方的委托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双方就授权范围、服务内容、权利和义务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:

1、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在其名下进行财务会计处理,并支付相应费用。

2、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规、标准,为甲方提供财务会计咨询服务,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分析、税收筹划、成本控制等。

权利与义务

1、甲方的权利:

- 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和评价;

- 有权要求乙方及时、准确地提供会计信息和咨询服务;

- 有义务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。

2、乙方的责任:

- 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真实有效;

- 保证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;

- 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,不得泄露给第三方。

保密条款

双方应对对方提供的财务信息和咨询服务保持保密,未经对方书面许可,任何一方不得将上述信息或咨询服务用于非本协议规定的目的。

争议解决

如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,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;如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______人民法院诉讼解决。

其他

1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;

2、本协议未尽事宜,可另行补充,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
甲方:_________ 泰顺公司负责人签字:_________

日期:_________

乙方:_________ 代办人签字:_________

日期:_________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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