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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车销售代理记账协议
本协议由甲方(以下简称“卖方”)和乙方(以下简称“买方”)签订,以下是对双方在买卖汽车方面的具体约定:
第一条 买卖汽车概述
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售其位于北京市XX区的登记编号为XXXX的小型汽车一辆。
第二条 购车方式
1、合同双方同意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该车辆。
2、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的30天内支付购车款项,即人民币XXXX元整。
3、甲方将该车辆交付给乙方,并协助乙方完成所有必要的手续办理。
第三条 现金支付
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进行支付,无论哪种方式,付款时间均以银行确认的时间为准。
第四条 物权转移
自车辆交付之日起,所有权归乙方所有。
第五条 车辆维护与保养
1、乙方向甲方支付车辆维护与保养费用,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、年检费等。
2、乙方应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和维修,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。
第六条 违约责任
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,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。
第七条 解决争议
如因执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,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时,可以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第八条 其他
1、本协议未尽事宜,甲乙双方可另行补充。
2、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。
甲方(签字):
日期:_____________
乙方(签字):
日期:_____________