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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库县税务局关于调整财务代理记账收费标准的通知
尊敬的各位纳税人:
为减轻您的经济负担,更好地满足您在财务管理方面的需求,我们决定对财务代理记账收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。
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《会计核算办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的规定,现将我局财务代理记账收费标准如下:
1、月服务费:按实际发生的计费金额的千分之三收取;
2、半年服务费:按实际发生的计费金额的千分之一收取;
3、年度服务费:按实际发生的计费金额的千分之四收取。
我们的专业团队将以“客户为中心”的服务理念,为您提供全面的财务规划、税务筹划、审计咨询等一站式的财务管理解决方案,我们将按照客户需求制定个性化的财务策略,并定期跟踪效果,以确保您的财务管理得到有效的优化。
为了感谢广大纳税人的支持,我们为您提供了以下优惠政策:
1、对于连续一年提供服务的小微企业,我们将免收全部的服务费。
2、对于持有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的小型企业,我们将提供半年的免费咨询服务。
请广大纳税人理解并接受新的收费标准,如有任何疑问,请随时与我们联系,我们会尽快为您解答。
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!让我们共同维护好国家税收环境,推动经济发展!
法库县税务局
日期:XXXX年XX月XX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