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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

2024-06-10 12:01:35 投稿人 : 明心财税 围观 : 981 次 1 评论

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企业数量的不断增加,代理记账业务也在逐渐增长,由于管理不当,一些代理记账企业在服务质量、财务管理水平等方面存在不足,甚至可能会引发法律纠纷,为了规范代理记账市场秩序,提高代理记账企业的服务质量,制定本办法,以推动代理记账行业的健康发展。

基本原则

上海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

1、诚实守信原则:代理记账企业在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时,应遵守诚信原则,真实反映经营情况,不得虚报、隐瞒事实。

2、合理收费原则:代理记账企业在提供服务的同时,应合理收取费用,不得滥收费用。

3、公平竞争原则:代理记账企业在市场竞争中,应公平对待客户,不得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。

4、安全保密原则:代理记账企业在为客户服务过程中,应严格保护客户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,不得泄露或滥用这些信息。

主要规定

1、代理记账业务许可制度:只有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的企业才能开展代理记账业务。

2、代理记账人员资格制度:只有具备相应会计知识和技能的人员才能担任代理记账人员。

3、代理记账质量管理制度:代理记账机构应对所承担的代理记账业务进行定期的质量检查,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。

4、代理记账业务报告制度:代理记账机构应在完成代理记账业务后,及时向客户提交相关报告。

监督与处罚

1、监督部门负责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,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处理。

2、对于情节严重的代理记账机构,可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。

附则

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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