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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合同于2020年1月1日在北京签订。
本合同的合作伙伴为甲乙双方,甲方负责记账服务,乙方提供相关协助,合作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。
根据双方协商,乙方同意按照每日XXX元的标准向甲方收取记账服务费。
未经对方书面许可,任何一方不得泄露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信息,对于因保密义务产生的法律责任,各方各自承担。
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,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XXXX元,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。
如果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,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可以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。
本合同未尽事宜,由双方另行商定并签署补充协议,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,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。
甲方(盖章):
乙方(盖章):
日期:2020年X月X日
注:以上只是一个大致的框架,具体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充和修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