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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明区代理记账服务合同

2024-07-02 04:14:56 投稿人 : 明心财税 围观 : 988 次 0 评论

定义与双方权利义务

本合同由以下两方签订:

光明区代理记账服务合同

1、甲方(委托方):光明区代理记账机构;

2、乙方(受托方):光明区会计师事务所。

1、乙方为甲方提供代理记账服务,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凭证的整理和录入,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分析,税务申报,合规检查等。

2、服务时间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终止日止,具体日期视实际工作量而定。

费用

1、基于双方协商确定的服务费;

2、每月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,超出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计算并收取。

保密条款

1、双方对在合作期间获取的所有信息和数据负有保密义务,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使用这些信息和数据;

2、在结束合作关系后,双方仍应对在合作期间各自获得的信息和数据保密。

违约责任

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,另一方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,并解除合同。

争议解决

如双方发生争议,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,如协商不成,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光明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。

其他

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
甲方(盖章)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:_______

乙方(盖章)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:_______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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