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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607055167
本合同由以下两方签订:
1、甲方(委托方):光明区代理记账机构;
2、乙方(受托方):光明区会计师事务所。
1、乙方为甲方提供代理记账服务,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凭证的整理和录入,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分析,税务申报,合规检查等。
2、服务时间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终止日止,具体日期视实际工作量而定。
1、基于双方协商确定的服务费;
2、每月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,超出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计算并收取。
1、双方对在合作期间获取的所有信息和数据负有保密义务,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使用这些信息和数据;
2、在结束合作关系后,双方仍应对在合作期间各自获得的信息和数据保密。
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,另一方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,并解除合同。
如双方发生争议,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,如协商不成,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光明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。
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甲方(盖章)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:_______
乙方(盖章)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:_______