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务热线
17607055167
本代理协议由以下两方签订:
甲方(代理记账机构):__________________
乙方(委托人):__________________
为了更好地为双方提供服务,根据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双方的约定,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,达成以下协议:
1、乙方委托甲方为其代理记账。
2、双方将按照约定的服务范围和方式进行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。
1、甲方应严格遵守会计法律法规,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准确无误。
2、甲方应在每月结束后及时向乙方提交财务报表,并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向乙方提交年度财务报告。
1、甲方代理记账服务费为人民币____元/月,共计人民币____元。
2、双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明确具体金额,并一次性支付。
1、双方应对对方提供的财务信息和业务数据进行保密。
2、在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,任何一方不得泄露上述保密信息给第三方。
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,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;如果协商不成,可以向瑞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1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2、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甲方(盖章):__________________
乙方(盖章):__________________
日期: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
(注:以上只是一个示例文本,具体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充和修改。)
注:在编写和签署此类文件时,请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性,以避免产生法律纠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