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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方(委托方):平阳市XX会计师事务所(以下简称“乙方”)
乙方: 平阳市XX会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甲方”)
鉴于甲、乙双方共同为一方客户提供专业服务,经友好协商,就双方的服务内容和责任范围达成如下协议:
1、1 甲方根据需要提供财务记账、审计、咨询等各项服务。
1、2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,对甲方的各项业务进行专业的财务管理和审计。
2、1 乙方按照甲方实际需要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时间进行收费,具体费用将根据实际情况与甲方协商确定。
2、2 如遇特殊情况,如需要变更或增加服务内容,则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征得其同意。
3、1 双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双方约定的终止日期止,对上述服务享有完全的自主权。
3、2 如有特殊原因,经双方协商一致,可以延长或者缩短委托期限。
4、1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,违约方应对对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。
4、2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,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。
5、1 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、乙双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5、2 本协议未尽事宜,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,以补充或细化本协议的规定。
甲方: (签字)
日期: 年月日
乙方: (签字)
日期: 年月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