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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州代理记账合作协议书

2024-06-24 16:53:56 投稿人 : 明心财税 围观 : 981 次 0 评论

甲方(以下简称“委托人”):_____________________

温州代理记账合作协议书

地址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
法定代表人/负责人:_____________________

乙方(以下简称“代理记账机构”):_____________________

地址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
法定代表人/负责人:_____________________

鉴于甲方需在温州地区设立并运营其业务,乙方具备合法的代理记账资格和经验,双方基于平等、自愿的原则,就为甲方提供代理记账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:

第一条 合作内容与方式

1、代理记账服务内容:代理记账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日常财务报表制作、年度审计报告编制、税收申报和缴纳等。

2、代理记账服务方式:双方同意采用网络形式进行合作,通过浙江会计核算网进行财务管理,同时按照约定的方式收取费用。

第三条 保密条款

未经书面同意,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代理记账业务信息。

第四条 权利义务

4、1 双方均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完成各自的代理记账工作。

4、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提交相关财务报表,乙方应当予以配合。

4、3 甲方有义务支付乙方相应的代理记账服务费用,并应在支付期限内一次性支付完毕。

第五条 违约责任

5、1 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,违约方应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负责。

5、2 如果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,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。

第六条 解决争议

如发生任何争议,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解决。

第七条 其他事项

7、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
7、2 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
甲方(盖章):

乙方(盖章):

日期: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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