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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本合同由以下两方在公平、公正、平等的基础上签订:
甲方(以下简称“代理人”):
乙方(以下简称“客户”):
二、代理人愿在本合同有效期内,在客户的业务范围内担任代理记账工作,作为代理记账的执行人,代理人将按照《会计法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,为客户提供合法、真实、准确的财务报告。
四、代理费用:双方同意,代理服务费率为每月人民币(以实际发生额为准),代理费用应在合同签署后的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完毕。
五、权利义务:甲方有责任确保提供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,保证代理记账工作的顺利进行,乙方有权要求代理人按照约定的标准提供服务,并有权对代理记账结果进行监督和检查。
六、保密条款:双方都应保守对方的秘密信息,未经对方书面许可,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,如因故确需披露,必须经对方书面同意。
七、争议解决:如果发生争议,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;若协商不成,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八、其他事项: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至终止日止,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。
甲方(盖章): 日期:____年__月__日
乙方(盖章): 日期:____年__月__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