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务热线
17607055167
乙方(受托方):
1、甲方委派专业人员担任乙方的会计代理人,负责甲方日常的会计业务处理工作。
2、受托方接受甲方的委派,按照国家和地方的会计法规,为甲方提供全方位、高质量的会计服务。
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至服务期满为止。
1、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为每月XXX元人民币,具体金额将在每月底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。
2、甲方应在服务开始后的第XX天内支付服务费用,逾期未付者,每逾期一天,应按每日应付未付金额的XX%向乙方支付滞纳金。
1、在本合同期限内,双方应严格遵守各自的职责,不得有任何违约行为。
2、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服务中断或终止,应及时通知对方,并协商解决方案。
3、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,另一方有权要求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。
4、对于涉及法律问题,甲乙双方均应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意见。
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,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;如果协商不成,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。
此合同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甲方:______________ 日期:______________
乙方:______________ 日期:______________